问题 | 夫妻之间一方瞒着对方欠债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夫妻之间一方瞒着对方欠债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故意隐瞒其负债行为而未告知伴侣,另一半则有权发起诉讼请求离婚。这类情况中,若所欠债务并非用于维系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投资生产经营项目,亦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表达而产生,则该方当事人无须承担此项债务责任。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将全面评估夫妻间感情状况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作出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之间一方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私人财产通常被划分为以下几类,这些类别涉及的财产在发生离婚事件时将不作任何分配: 首先,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物; 其次,一方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赔偿或补偿金额; 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所明确规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资产; 第四,一方专有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具; 最后,其余应当明确归属为某一方的财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之间一般过错怎么判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下,对婚姻关系中的夫妻之间所出现的一类普通的过失行为,通常特指那些诸如偶然的口角冲突、轻微程度的不尊敬之举等尚未达致法定严重级别的不良行为。在涉及到离婚的司法程序过程中,这些普通的过失行为往往无法直接导致在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产生显著的倾向性。但是,若此类过失行为对夫妻间的感情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那么,法院在全面评估和审视夫妇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破裂的时候,将会对此给予充分的考量。例如,当其中一方频繁地因为琐碎之事而与配偶发生激烈的争执,尽管这种情况并没有构成家庭暴力,却对家庭的和睦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在此种情形下,法院有可能会判定这对夫妻的感情已经出现了裂痕。然而,仅仅是普通的过失行为,并不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的过失行为那样,能够在财产分割方面为无过错方带来明显的优待和照顾。 婚姻中,若一方隐瞒负债,另一方可行使诉讼离婚。若债务非为共同生活或投资产生,且未得双方同意,负债方不承担债务。法院审理离婚时,会综合评估夫妻感情状况及相关因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