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开庭当事人必须到场吗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是否必须亲临现场? 在法律程序中,法院所进行的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原则上需要亲自出席。然而,如果当事人已经委派合适的诉讼代理人,那么他们便无需亲自出席。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派一至两名人员担任其在诉讼中的代理人,并且这些代理人有资格代为参与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 但是,当涉及的诉讼种类属于离婚纠纷时,除了在极少数情况下(例如,当事人无法以口头或书写形式表达个人意愿),否则必须要由当事人亲自到庭,即便是遇到了特殊的紧急情况导致无法亲自到庭的情况,仍然需要向法庭提交书面声明,阐明相关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开庭被告未到场会有何后果 若开庭被告未到场,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撤诉处理,除非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如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等。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决。但被告未到庭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比如质证、辩论等,这可能对其不利。同时,若被告有正当理由未到庭,应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延期开庭等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开庭证人必须到场吗? 一般情况下,开庭时证人应尽量到场。证人到庭有助于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进行。若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经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但这种情况下,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法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和可采性。所以,原则上证人最好到场,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和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 当事人可委托合法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不必亲自出席。但涉及离婚事务,当事人通常需亲自到庭。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需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述。代理人在诉讼中有权代表当事人答辩。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与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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