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立案后撤案的条件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罪立案后撤案的条件 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立案程序完成之后,若满足特定条件,则有可能进行撤销案件处理,具体情形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且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那么便有可能被撤销案件。例如,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极其微小,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定罪标准。 其次,倘若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同样可以考虑撤销案件。 此外,根据特赦令而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而依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均可纳入撤销案件的考量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诉讼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关于涉及机动车事故的刑事案件,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通肇事罪中,对于受害者提起的民事诉讼请求,其法律保护的时间是三年整。 自受害者得知或被认为应知自身权益受损并确定侵害方的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限。 然而,若是受害者的权益在受侵害之后已经超过二十年,这部分权益将不再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即便存在某些特殊状况,也需要由人民法院针对受害者提出的特殊申请进行裁决后再加以考虑是否延伸该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肇事罪主次责法院怎么判 在处理涉及交通肇事罪的事例时,关于主次责任的裁决,需要全方位地分析并权衡各种因素。首要考虑的是,主责方应承担主要过失。司法机关将依据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严重性进行定罪量刑,这其中包括人命伤亡的数目、财产损失的规模等等指标。倘若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使公私财产损害严重,那么对主责方往往会施以较严的刑罚制裁。此外,法院同时还会审视肇事者的悔罪立场、其对受害人及家人是否采取了积极的物质补偿以及是否存在自首行为等要素。假如能够主动给予经济赔偿并获得受害方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方面或许可以得到适当减轻。一般而言,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责方,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倘若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尽管次责方的责任相对于主责方较轻,且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具体的判决结果须参考整个事例的情况以及相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决定。 交通肇事案立案后,若情节轻微、危害小、不符犯罪要件(如损害极微,未达定罪标准),或已过追诉时效,可撤销案件。另,获特赦免刑、死亡后依法免刑或无需判罚的情形,亦属撤销考量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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