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离职后还能有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离职后还能有吗 离职后能否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特殊原因需要离职时,一次性就业救助金的领取期限可设定为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且该公益性质的款项必须在员工离职后予以全额结算。同时,企业应对员工离职时涉及的工资与福利补贴进行详细而明确的结算,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终止,或者是员工自主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个人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到谁卡里 关于您关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方式,我们进行了详细说明,这笔款项会直接汇入在工伤待遇审核表中所填报的相应账户中。 请注意,该表需由员工本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示确认,因此,受益人的姓名和账户信息均经过双方明确无误的确定之后才能生效。 若在表格中填写的账户为公司名称,则相关资金将打入公司账户; 反之,填写员工账户信息的话,这些费用将会直接进入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之中。 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申请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所需准备的必要资料进行详细介绍: (1)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评定意见书;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医疗服务发票及其附件清单; (6)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款本/卡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上一年工资赔偿吗 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核算标准问题,这显然不能仅仅以受雇者在上一年度所领到的工资为唯一考量因素。 实际上,它通常与劳动者的个人薪资水平相关联,然而具体的运算方式则会因为伤势程度及劳动能力程度的不同而产生变化。 对于此类工伤事件中的受害员工而言,他们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数通常是基于其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这里所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前的十二个月内,该名员工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 若该员工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超过了所在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将被视为按照该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反之,若该员工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那么他将被视为按照该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得分情况具体分析,需要结合对应的伤残等级以及符合条件的工资标准来予以确定。 员工离职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离职之日起一年内,需全额结算。员工离职时,工资和福利补贴应明确结算,保障员工权益。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额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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