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天以什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天以什么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依法认定为有罪或违反相关法律条款之时,自公安机关将拘留证书向其送达,并采取相应的拘留措施之日起,刑事拘留的期限便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时,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天。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天数怎样计算 刑事拘留从公安机关发出《拘留证》起计时,一般期限为三天。特殊情况下,拘留期可延长至四天。对于重大案件,如流窜作案、多次犯罪或团伙犯罪等犯罪嫌疑人,拘留期可延长至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天数会告诉家属吗 多数情况下会向被拘留者亲属通报刑事拘留期限。公安刑拘后 24 小时内需书面通知家属,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罪等无法通知会阻碍调查时可不通知。一旦阻碍消除,公安应马上恢复通知程序并传达信息给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的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30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