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追诉期多久拖欠工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追诉期多久拖欠工资 依据您所描述之情形,有关工资拖欠之劳动争议,其法定追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年。关于劳动争议提起仲裁的时效性方面,法律规定为一年,且该时效性应自当事人获悉或应当晓知其权益遭受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工资拖欠问题引发争议,劳动者可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的制约; 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终止,则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及时提交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合同追诉期限多久有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法定一年时间。该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明确意识到或有理由相信自身权益已经遭受损害的日期开始计算。若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发生因欠发工资等劳资争议事项,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可不受本条所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然而,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申请人务必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仲裁请求。一般而言,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追究法律责任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年,但对于拖欠工资这一类情况则另当别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不受到一年时效的制约,而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必须在一年内提出相应的法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追诉期为几年内有效 在劳动纠纷领域中,提起仲裁的有效期时长规定为一年。 具体来说,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是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在劳动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如果因为拖欠工资等问题引发了争议,那么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将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然而,当劳动关系宣告结束时,当事人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资拖欠劳动争议的法定追诉期限通常一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性也为一年,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中因工资拖欠引争议,劳动者可随时向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不受时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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