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后怎么处理 父母名下的拆迁安置房产,子女离婚时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因房产所有者是父母。但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表示赠与子女及配偶,或子女及配偶对房产有重大投入致价值提升,离婚诉讼中可能需根据实际情况处置该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父母的拆迁房离婚怎么办理 父母拆迁房屋在离婚时,若未登记在夫妻名下,通常不分割。若已登记,需看登记日期、出资状况等。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非父母赠与的,可能是共同财产;若有书面证据表明是赠与一方子女的,则为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父母的拆迁房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中父母拆迁房屋处置,先明确是否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期间所得且无协议的一般为共有,有证据表明是一方父母赠予或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拆迁补偿的为个人财产。共有财产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依实际状况和保护原则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离婚时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父母。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子女夫妻双方,或者子女夫妻双方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装修等投入,使房产增值,那么可能会在离婚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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