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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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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阴阳合同概述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的合同。

阴阳合同广义通俗的解释即阳合同为合法备案登记的合同,阴合同则为不合法未备案登记的合同。阴阳合同的概念已延伸到各大领域,主要有招标投标、建筑工程和房屋买卖。

阴阳合同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二、阴阳合同的中介责任

首先,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其次,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三、阴阳合同的法律限制

对于一笔交易,法律从两方面来调整,一方面从保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角度来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鼓励交易各方按自己的真实意思交易。最终以真实合同为依据,在阴阳合同效力上形成了两条对立的规范:

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

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即部分无效。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

四、法院对阴阳合同的态度

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相关词条

  • 商铺买卖

    商铺买卖,是指对所建专用于商业经营,而非居民住宅,其所用土地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的房屋,对该房屋或建筑物的买卖为商铺买卖。

  • 房改房买卖

    房改房买卖:是指有关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的买卖。

  • 自住房买卖

    自住房买卖,是指主要用于家庭成员居住使用,而不是用于买卖、商业经营或其他用途的住宅的买卖。

  • 军队房屋

    军队房屋,是指房屋土地为军队所有,房屋产权也归军队,提供给现役军人或已退休军人居住的房屋。居住人对方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的住房在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 经济适用房买卖

    经济适用房买卖,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的住房的买卖。

  • 自住房

    自住房,是指房屋所有人的房屋主要用于家庭成员居住使用,而不是用于买卖、商业经营或其他用途的住宅。

  • 商铺买卖合同

    商铺买卖合同,是指为了买卖商铺而签订的用于约束买卖双方,并标明商铺价款、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相应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

  • 房改房纠纷

    房改房纠纷,是指有关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的买卖、继承、赠与、使用、收益等的纠纷。

  • 期房买卖

    期房买卖,是指签订购房合同时,购买标的物尚未建成或交付使用,需要一定期间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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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8: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