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给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婚外子女抚养权怎么判给男方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裁决与婚生子女相同,综合考量年龄、父母经济等因素。男方争取抚养权要展示优越条件,如经济稳定、有时间陪孩子、居住环境好。法院裁决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婚姻撤销了属于未婚么 婚姻解除后的状况是否被认定为未婚状态 解除婚姻便意味着恢复单身状态。若婚姻得到撤回,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将从根本上变得不成立,被视作未曾存在过的婚姻。自始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未产生过法律效力,因此缔结婚姻双方并不享有任何夫妇应有的权利及义务。在此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由双方进行自治解决;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交由人民法院依照优先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予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婚姻撤销了也算有婚史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姻撤销通常并不视为拥有完全且有效的婚姻历史。此种情况意味着,其婚姻关系自开始起即不具合法性,也无法获得法律对此婚姻赋予的全部效力。然而在一些具体情境中,如涉及到个人简历或其他相关信息的登记环节,这段已被撤销的婚姻经历仍可能被记录下来。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无效的或是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亦不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权利与义务。在同居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失方的原则进行裁决。对于因重婚行为而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问题,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此外,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将适用本法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外子女的抚养权判定与婚生子女一样,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因素。如果男方想要获得抚养权,需要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能为孩子提供稳定、健康、有利的成长环境。例如男方经济稳定、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居住环境良好等。但法院最终的判决会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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