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无效抗辩怎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条无效抗辩怎么 关于借据失效的抗辩理由往往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借款行为触犯了法律、行规中具有强制效力的规定; 其次是在借贷过程中存在着诱骗、威胁等不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况; 再者就是借据本身可能存在着严重的误解或是明显的不公。比如,若借款行为涉及到非法活动,那么法院将会对此类案件采取不予保护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借条无效抗辩事由有哪些 借条无效的抗辩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借条,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可主张无效;二是借条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借条无效;三是借条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借条无效;四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借条无效。例如,双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这种借条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总之,若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主张借条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条无效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借条无效并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借条无效的情况下,权利人仍可主张债权,只是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的存在和金额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的权利本身并不消灭,只是义务人获得了时效抗辩权,权利人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应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即使借条无效,也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权利。 借据失效的抗辩理由常涉及法律、行规的违反,如非法活动不受保护;诱骗、威胁等非自愿行为;以及借据中的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这些因素均可能导致借据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使借款人得以提出抗辩。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将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判定借据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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