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不履行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强制执行不履行怎么办 被执行者遭司法强制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采取强硬措施,如罚款、拘役,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还会持续关注其财产变动,一旦有可执行资产迅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强制执行不还钱怎么申请拘留费用 强制执行中被执行方未偿债,通常申请拘留无需费用,相关费用由政府或司法机构承担。申请拘留需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却不还款,且强制手段应依法规范和监管,以确保程序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执行无法顺利可能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资产。此时应找其隐藏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资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施压。法院也可能临时终结本次执行,待发现可执行财产后再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法院可能会采取一系列更严厉的措施。例如,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限制其高消费,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其信用记录。法院还会持续追踪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会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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