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应该如何办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应该如何办取保 在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 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对于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若采取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 再者,若被告患有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而无需担心其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后,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会给出是否批准的回复。 若获批,则需要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 二、刑事拘留主要干啥的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的主要职责以及如何进行处理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重要的司法手段,其本质上是对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以确保司法机关能够对涉案人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审讯工作。 对于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而言,相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迅速将其转移至指定的看守所进行关押,且自执行拘留之时起,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同时,在实施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必须向被拘留者亲属发出正式通知,告知他们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主动认罪的条件包含哪些 在刑事拘留阶段中,自愿、诚实地承认罪行这一行为,实际上是指犯罪嫌疑人自行、真诚地陈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以期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罚。一般来说,这类认罪的实现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自愿性是其首要特征,即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基于自我内心的决定,而非受到外部环境的强制或者压力; 其次,真实性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即犯罪嫌疑人所陈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真实且客观的,没有任何虚假或者遗漏重要情节的情况; 最后,完整性则体现在对整个犯罪事件的经过、涉案人员名单、实施犯罪的方式方法等关键信息的全面交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取保候审申请需满足:1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 2刑期可能超有期徒刑但无社会危险性; 3重病、孕哺期女性; 4羁押期满未结案。 流程:1犯罪嫌疑人、亲属或辩护人向机关申请; 2七日内机关决定是否批准; 3批准后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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