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抚养权对方一直不出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起诉抚养权对方一直不出庭怎么办 倘若提起诉讼以争取子女抚养权,而对方始终未出席庭审现场,对此一般来说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合理处置。通常而言,法院会再度传唤被告方当事人,如若其经过合法传唤后仍然拒绝出庭应诉,那么法院在充分查明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便可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然而,此举并不会对案件的审理及判决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法院将会依据原告方所提交的各项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起诉抚养权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好 倘若监护权纠纷当事人一方在收到传唤后未能按照规定出席法庭,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进行裁定。通常而言,若原告位处审判席而未到场,法院或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撤诉处理。反之,若被告未按时出席,在调查清晰案件客观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法院仍有权利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然而为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案件审理过程公平、公正,法院通常会提前采取多样化手段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抚养权变更必须双方到场吗 在涉及到法律诉讼的抚养权变更事宜中,并不一定非要两方当事人都亲自到场才能进行。具体情况需要由法庭依照相关规定作出适当处置。若是其中一方向法院提交了申诉请求,而在对方接到传唤且没有给予充分合理的理由仍拒绝出庭时,法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以缺席审判的方式对其进行裁决。然而,若双方均能亲自到庭,则可能更为有利于法庭深入了解有关情况以及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从而实现更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若争抚养权诉讼中对方缺席,法院将视案情处理,可能再次传唤。拒不出庭者,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可依法缺席审判。此举不影响案件审理,法院依据原告证据及法律,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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