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户口在女方迁移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小孩户口在女方迁移到男方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之后,孩子的户口由原本的女方家庭转为男方家庭,此过程所需履行的手续大致如下: 首先,男方应当提供子女抚养权的确凿证据,如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接下来,男方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资料,前往男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迁入的申请。经过公安机关严格审查并批准,将会发放准予迁入的证书。在此期间,女方需依据此准予迁入的证书及孩子户口本办理户口迁出事项,而最后的操作环节则是男方持上述相关材料办理正式的户口迁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小孩户口必须跟着抚养权走吗 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户口并不必然必须跟随法律所规定的抚养权落实方向迁移。关于子女户口的归属问题,父母亲二人完全有权经由合理协商来达成共识。一般而言,为便于子女接受教育并适应日常生活需求,拥有抚养权的家长或许会倾向于将子女户口迁入自身名下,然而,这并非法律上的硬性规定。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各地区的户籍管理政策以及父母双方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小孩户口在女方怎么迁到男方 在离婚之后,若希望将孩子的户籍迁移至男方户头上,男方必须依照规定提交一系列必要的证件和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登记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等,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正式的迁户申请。在顺利获得准予迁移许可证书之后,女方则需持有准予迁移许可证书、自身身份证件、户口簿及孩子的户口登记簿,亲自前往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终,男方凭借已获取的各项材料,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完成户口的正式落户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孩子户口从女方转男方需以下手续:男方提供抚养权证明,带身份证、户口簿、孩子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迁入,审查通过后获准迁入证。女方凭此办理户口迁出,男方再办理户口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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