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工伤工资怎么发放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发生工伤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因受雇于用工单位而在执行职务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事故或职业危害,致使其无法继续从事本职工作并需进行工伤医疗时,在经过严格审核和法定程序的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既定的标准逐月发放。通常而言,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 然而,若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须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方可适当延长该期限,但最长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发生工伤工资怎么算 关于工伤期间工资待遇的相关规定,依照一般的情况而言,当员工由于其执行职务而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导致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作并接受工伤医疗的时候,在此停工留薪期之内,其原先享有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并且将由所服务的单位按照正常的月度周期来进行支付。换言之,就是在您接受工伤医疗治疗的这段时间里,可以继续享有和受损害前类似的工资收入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发生工伤工资怎么算赔偿多少 对于工伤治疗期间的薪酬补偿标准,通常以受损害者在事发之前12个月内所领取的平均薪酬为依据进行核算。倘若受害者的实际工资水平超过了整个统筹区域范围内劳动者平均薪酬的300%,那么便依照该范围内劳动者平均薪酬的300%作为基准进行计算;反之,若其实际工资水平低于该范围内劳动者平均薪酬的60%,则将按照该范围内劳动者平均薪酬的60%作为基准进行计算。在此期间,即停工留薪期内,原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给受害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员工在职务中遭遇意外或职业危害,需工伤医疗无法工作时,应在停工留薪期内继续获得原有工资和福利。这期间,用人单位需按标准逐月发放,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至多十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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