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公司债务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一、承担公司债务的原则有哪些内容 关于公司债务承责的基本原则,我们可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是有限责任原则,这意味着股东仅需在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所负之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言之,股东的个人资产与公司债务之间通常被视为相互独立的实体,只要股东已尽到其出资义务,便无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超出其出资额度之外的责任。 其次,是公司独立人格原则,这意味着公司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人组织,应以其所有的财产来承担公司的债务。除此之外,还有法人人格否认原则,该原则规定,若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债务,并给公司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承担公司债务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承担公司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首先是有限责任承担,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其次,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等情形,可能会被揭开公司面纱,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再者,对于公司的连带债务,各债务人需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全部清偿。 最后,在债务转移方面,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将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但原债务人仍需对转移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破产后股东如何承担债务? 公司破产后,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足额缴纳出资,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额外承担责任。但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可能需承担责任:其一,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二,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也需在相应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承责基本原则概述:一、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责任有限;二、合同债务按约履行,违约则担责;三、公司资产不足清偿时,债权人无权直接追索股东财产;四、公司债务优先于股东权益;五、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债务清偿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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