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什么时候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什么时候失效 离婚协议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出现失效的状况,然而,在此过程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形可能导致其部分或整体地被判定为无效。这些情形包括:当离婚协议是受到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直接影响而达成的;又或是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然而,若已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协议中没有出现上述提到的任何无效状况,那么这份协议通常将不会失去其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离婚诉讼何时不再受协议约束 离婚诉讼通常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再受协议约束。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但该协议在未得到法院判决确认前,并不必然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当法院依据双方的协议及相关证据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将该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且生效后,离婚协议才正式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一般来说是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不再受之前协议的约束。 三、离婚诉讼时效多久才失效 离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时,诉讼时效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次日起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协议签订后发现有可变更或撤销情形之次日起计算。总之,具体的诉讼时效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一般不会失效,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如果离婚协议是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的;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且协议内容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的,通常不会失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