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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基本工资怎么算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基本工资怎么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有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持不变,应由所属单位逐月进行发放。关于工资具体计算标准,通常情况下参考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度平均工资。但是,若该当事人的工作时长不足12个月,那么应以其实际工作期间所涵盖月份的月度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如遇工资数额难以准确核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参照统筹地区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予以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几年之后就不支持赔偿了怎么办

一般而言,若您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赔偿请求,那么很有可能再也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这还要视乎您的实际情况,即是否存在特定的因素导致申请时效的中止或者中断。我们强烈建议您及时收集并整理所有涉及工伤的相关证据,例如病历、劳动合同、事故调查报告等等,以便于证实工伤事件的真实性。

同时,也请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几年之后就不支持赔偿了吗

通常情况下,关于向用人单位请求因工伤导致的经济补偿或康复费用,是存在法定的时效期限约束的。即员工本人及其亲属、所属工会组织等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医疗机构正式认定患有职业病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一年之内,均可向社保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相应的工伤认定申请事项。但是,若超过上述规定时限,则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法律支持的风险。

然而,如遇特殊情形,经过社保行政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限可以适当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工资标准一般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者,以实际月份平均工资为准。难以核定工资时,可参考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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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