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过追诉期由谁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是否过追诉期由谁决定 对追诉期间是否超出正常范围这一问题,通常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尤其是法庭发挥着关键作用。追诉时效乃是刑法所明确规定的、追究罪犯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在此期限之内,司法机关享有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权力; 然而,若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将不得再行使追究罪责之权。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若公安部门早已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或人民法院在上诉案件受理之后,犯罪者逃避调查或审判,则此种情况不受追诉期间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追诉期延长或缩短由谁决定 追诉期的延长或缩短通常由司法机关决定。具体而言,在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追诉期限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是延长追诉期的情形,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认定和决定。 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追诉期限内积极认罪悔罪、赔偿损失等,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对追诉期进行适当的缩短或不予追诉等处理,同样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和相关规定作出决定。总之,追诉期的延长或缩短主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和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决定。 三、是否过追诉期的决定主体是谁 追诉期的决定主体通常是司法机关。在我国,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犯罪,检察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一般来说,在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或进行审判。如果犯罪行为在追诉期限内被发现,司法机关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期限,司法机关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等。总之,追诉期的决定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他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 追诉期间是否超限由司法机关裁定,法庭尤为关键。刑法设定追诉时效,限定了追责有效时间。期内,司法机关可追责;超期则无权。但特殊如公安立案、法院受理上诉后罪犯逃逸,此限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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