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追偿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款追偿诉讼时效能终止吗 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况下可暂停或终止,如合法权益拥有者向借款人提出偿还请求并得到其同意履行,或启动法律诉讼、仲裁程序。这些行为会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直至相关程序结束。这意味着在追偿欠款过程中,合法权益拥有者有机会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后能重新计算吗 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后可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等行为都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一旦诉讼时效中断,之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而是从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这样能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导致权利难以实现。 三、欠款偿还诉讼时效可因何种情况终止? 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一般不会终止,而是会因中断或中止而暂停计算。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中止情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都能影响诉讼时效的进行,在实际法律事务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和运用,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欠款追偿的诉讼时效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终止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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