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行政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行政取保候审制度是在行政法律领域内,公安机关依据特定原则对于具备某些条件的涉案人员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这类条件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核心要素: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适用行政拘留的处罚,然而由于其健康状况不佳等特殊原因,无法立即执行; 第二,案件的具体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核实工作,暂时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第三,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按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取保候审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取保候审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若案件情况复杂,期限届满仍需继续取保候审的,经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但每次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期限规定可能因不同的行政案件类型及各地司法实践而有所差异。在行政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积极配合调查,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行政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有哪些? 行政取保候审条件主要包括: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需注意,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行政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在行政法律领域对特定条件涉案人员的强制措施。 条件包括:嫌疑人可能要行政拘留但因健康等原因无法立即执行; 案件复杂需深入调查核实,暂停执行无社会隐患; 嫌疑人能提供担保人或按每日二百元标准交保证金。 这体现了该制度的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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