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羁押多久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已羁押多久办理取保候审 当某一行为人被刑事拘留时,按照常规的司法程序,通常情况下在二十四小时之后便可开始着手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若超过了这个期限,只要被拘留者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便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和出庭作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这种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严厉手段,但仍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已被逮捕后多久可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被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在逮捕后的7日内,办案机关会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那么在此期间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多久可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随时可以提出申请。同时,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三、已羁押期限到后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已羁押期限届满后,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需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 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具备相应能力,愿意并能够履行保证义务;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起点为一千元。办案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公安机关须进行讯问。此后,若满足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要求嫌疑人提供担保,不逃避侦查,随时接受传唤的措施,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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