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公婆给的钱离婚可以追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婚后公婆给的钱离婚可以追回来吗 关于婚后公婆所给予的金钱,在离婚案件中能否被追讨回来的问题,需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判断。若公婆在给予金钱时曾明确表示此行为属于借款性质或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如规定资金须用于特定事项,那么在相关条件尚未达成之际,有可能追回这笔款项。然而,倘若该赠与为无条件性质,并且资金已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支出,通常情况下将难以追讨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婚后配偶父母给的钱离婚时能要回吗 婚后配偶父母给的钱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如果该钱款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要回。但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给一方的,且有相应证据支持,那么该钱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若钱款的性质约定不明确,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要根据具体的赠与约定及相关证据来判断这笔钱在离婚时是否可以要回。 三、婚后彩礼在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一般情况下,婚后彩礼在离婚时不可以要回。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一般彩礼不予返还。但存在以下情形时,彩礼可能会被要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符合上述可返还彩礼的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具体的返还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裁决。 婚后公婆给的钱在离婚时是否能追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婆给钱时有明确表示是借款或者附条件的赠与,比如要求用于特定用途,在条件未达成时,可能可以追回。但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与,且款项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难以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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