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有违法行为监护人有什么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监外执行有违法行为监护人有什么责任 被监外执行的个人若在监管期间出现违反规定之行为,其法定监护人通常需承受监督不当的罪责。 假设监护人知晓被监护之人可能出现违法行为却未施以阻止或未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上报,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然而,对于具体的责任范畴,这主要取决于监护人过失的大小和违法行为恶劣程度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得出。 二、监外执行有没有案底记录 监外执行的案底记录问题 毫无疑问,监外执行会给被执行者留下案底,这是由于监外执行是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种执行手段,属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范畴,所以其相关记录都能够被详细查询到。 从字面含义上解释,监外执行便是指那些原本应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根据特定条件,获得了在监外实行相应刑罚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监外执行有一年领六个月的吗 监外执行是否存在一年内执行六个月的情况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定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且给予缓刑一年的罪犯来说,实际服役时间是从法院裁决生效之日开始计算的。 而在这一年的考察期里,所判处的刑罚(即有期徒刑六个月)会暂时处于停滞状态不予执行。 但是,在这一年期内,若有任何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则需将该犯罪行为与原审判结果合并考虑,重新执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所谓缓刑,实际上是法院针对那些已触犯了刑律且已经过司法程序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理应对其加以刑事处罚的人士,暂时性的宣布对其定罪,但暂缓执行已经决定的刑罚。 在缓刑考验期内,司法机关将监督这些罪犯遵守社区服务惩罚规定,如果他们能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院的判决,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原来所判的刑罚便无需再行执行;且在公众场合下,对其行为进行公开宣告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当探讨监外执行有违法行为监护人有什么责任时,我们要明确这其中涉及多种复杂的情况。监外执行期间被监护人出现违法行为,监护人可能存在监护不力的过错。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对被监护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同时,如果监护人故意放纵、教唆被监护人实施违法行为,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在实际生活中,监外执行的监管情况较为特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界定往往存在很多争议点。如果您对监外执行中监护人的责任界定、如何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等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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