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刑法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刑法规定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数额大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即构成此罪。用于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和时间均定罪。挪用营利或超三月未还,数额较大标准为六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等情形的认定,需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例如,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若有上述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具体量刑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等情节确定。 三、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有何区别? 挪用公款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对于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论挪用资金数额大小及挪用时间长短,均构成挪用资金罪。 对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为六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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