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中的债务人是谁担任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中的债务人是谁担任的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指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明显清偿困难的企业法人。广义上,指破产事件中的责任方——企业本身。破产时,债务人享有特定权益并承担义务,如全面真实地向破产管理机构披露财务及经营信息,以遵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破产后债权人权益如何保障 破产后,债权人权益可通过以下方式保障。首先,债权人需依法申报债权,明确自身债权的数额、性质等。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是重要环节,有权监督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一般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再清偿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债权人可参与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进行表决。同时,若发现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破产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对债务人主要有以下权利: 一是申报债权的权利,需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债权金额等信息,以确定其在破产财产分配中的份额。二是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可就破产事宜进行讨论、表决等,如通过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三是对破产程序的监督权,确保破产程序依法公正进行,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四是在破产财产分配中,按其债权比例获得相应清偿的权利,优先债权可优先受偿,普通债权则根据破产财产的剩余情况按比例受偿。总之,债权人的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其在债务人破产时的合法权益。 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通常是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来说,就是企业自身担任债务人的角色。 破产中的债务人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有义务向破产管理人如实提供相关的财务和经营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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