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于侵占罪这一类案件的地域管辖权通常是归属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然而,当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方居所地并不完全重合时,若由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加以审理更为恰当合适的话,那么该法院亦同样拥有对该案件进行审判的权限。 基于上述原因,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权可依据实际情况,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共同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侵占罪的刑事管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侵占罪的刑事管辖一般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即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某人在甲地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甲地即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甲地法院有管辖权。若犯罪行为地与被告人居住地不一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一些细微差异,但总体遵循上述管辖规定。如果涉及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三、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数额较大:一般为1万元以上。侵占他人财物价值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2.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即占有人明知其对他人财物负有保管等义务,但拒绝将财物归还或交出。 例如,甲将代为保管的乙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乙要求甲归还时,甲拒不退还,且财物价值达到1万元及以上,就可能构成侵占罪。需注意,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于侵占罪这一类案件的地域管辖权通常是归属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当犯罪行为发生地与被告方居所地并不完全重合时,若由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加以审理更为恰当合适的话,那么该法院亦同样拥有对该案件进行审判的权限。基于上述原因,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权可依据实际情况,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共同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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