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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打以后伤情鉴定做不出来可以结案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解答

一、被打以后伤情鉴定做不出来可以结案吗

在伤势鉴定结论尚未发布之际,一般不建议匆忙结案。

伤势鉴定对案件性质以及案件处理方式拥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若鉴定结果迟迟未能得出,可能源于伤者病情尚未稳固,亦或是基于其他客观原因而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在此种情形下,公安部门通常会持续展开深入调查,搜集各类关键性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等等。

假设最终的确无法获得明确的伤势鉴定意见,但却又有充足的证据证实了违法行为的发生,那么可以依据已掌握的证据来决定如何处理该案件。

然而,如若证据欠缺,可能就需要将案件的处理暂时放下,待获取新的证据或者等待伤势鉴定结论公布之后再作定夺。

总之,案件是否能顺利结案并非仅取决于伤势鉴定这单一元素。

二、被打以后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有关伤情鉴定所需的时间长度,往往受到具体伤势以及治疗过程中的诸多因素影响。

法律规定,当公安部门受领到关于伤害案件的申请时,有责任于二十四(24)小时内出具伤情鉴定之委托书。

倘若本次鉴定的依据主要集中在原发性损伤方面,则可以在受伤之后立即展开鉴定工作;

反之,若鉴定重点偏向于损伤衍生的并发症,那么应该在伤者病情趋于稳定以后再行进行鉴定。

举例来说,诸如器官功能障碍之类的伤势,其病情稳定期常落在三至六个月之间。

然而,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伤情鉴定之事必须交予公安部门指派的鉴定机构执行,否则未经授权的个人私下进行的鉴定可能无法获得认可。

另外,患者应妥善保存各类医疗记录及证据,以备鉴定之需并尽可能提供充足可靠的论据支持。

三、被打以后伤情鉴定谁付钱

伤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较为明确。

通常情况下,申请进行伤情鉴定的一方需要先垫付这笔费用。

在民事诉讼里,大多是由原告先垫付,等案件审理结束,根据责任的划分,由败诉方来承担这部分费用。

要是在刑事诉讼中,由于是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伤情鉴定,那么其费用就由公安机关来承担。

而若是因为其他的民事纠纷引发了人身伤害,进而进行的伤情鉴定,并且双方事先对鉴定费用的承担有过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倘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晰,那就依然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垫付,最后由应该承担责任的那一方来承担。

所以说,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伤情鉴定费用到底由谁来承担,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准确地确定承担方。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要依据法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来妥善处理伤情鉴定费用的问题,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被打以后伤情鉴定做不出来是否可以结案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比如在一些情形下,即便伤情鉴定暂时做不出来,若有其他充分证据能证明打人事实及因果关系,案件也可能会依据现有证据进行处理。另外,后续若因伤情变化等因素使得能够重新进行准确的伤情鉴定,案件可能会根据新的鉴定结果再做进一步的判定。要是你对这类案件的证据要求、后续处理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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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0: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