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犯罪的案件中,所指的机动车通常涵盖了各类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挂车等多种类型。
其中,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轿车、客车、货车、摩托车等均属于此类范畴。 值得一提的是,在特定情境下,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亦有可能被视为机动车进行处理。 而对于如何判定某辆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主要考量因素通常包括该车的动力来源、额定最高时速、总重量以及整体外型尺寸等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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