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什么时候规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律范畴。在我国现行的机动车道路行驶安全管理规定框架内,每位机动车驾驶员都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以及刑事法的相关规定,如有违背任意一项法律条款,均应依法接受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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