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超速电话通知去服务区合法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的交通法规,关于高速道路超速行为的相关规定如下:
1.驾驶校车或中型及以上等级货运行李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速度超出正常限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或驾驶其他类型机动车在相同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法定最高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将被判定为严重违规并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及以上等级货运行李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其他类型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速度超出正常限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但未达百分之五十者,将被判定为较轻违规并记6分。 3.驾驶校车、中型及以上等级货运行李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速度超出正常限定时速但未达百分之二十者,将被判定为轻微违规并记6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正常最低限定时速者,将被判定为轻度违规并记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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