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汽车驾照没有摩托车驾照抓到了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机动车驾驶者的行为中,如果他将机动车辆交给尚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暂扣的人员进行驾驶,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包括暂时性的扣留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同时也可能会伴随有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对于那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仍擅自驾车上路行驶的行为,以及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行为,都将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拘留15日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