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拦截车辆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任何个人或团体非法扣押和约束机动车辆,听任他人劝说仍旧置之不理,这种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堵塞现象或者产生了较大的财产损失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处以违法者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通常情况下,只有身着执法制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进行职务行驶过程中,才被允许在公共道路上拦截过往的机动车辆,并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然而,如果是私人或者单位未经授权擅自实施此类行为,那么在我国这将被视为一种违反规定的行为,此时就需要对非法拦截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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