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法第19条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对于有违反此条款者,将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处罚,其罚额为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情节严重者,则可能被同时处以十五天以内之行政拘留措施。
此外,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之前,必须持有且依法获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方可驾驶。 而凡欲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者,亦需严格遵守国务院公安部门所制订的驾驶许可条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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