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强制报废了怎么办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主意识到自己驾驶的车辆面临报废期限之际,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第一步,车主需携带好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及车辆注册登记证书,同时,车牌号码(若涉及事故车辆则必须包含事故证明)亦不可忘却;然后亲自前往各地车管所,依照规定填写《机动车报废申请单》。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车管所将于审核无误后向您下发车辆报废通知书,此份通知书乃是车辆报废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原始凭证。紧接着,车主必须携带着这份通知书赴往当地有资质的报废车辆回收机构,并详细填写各个相关登记表格。在这个关键环节中,回收机构将会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对报废车辆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包括核对发动机号码、识别车辆大梁编号等关键性信息。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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