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型轿车的使用年限是几年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出租车(小型和微型):
车辆运行时间为8年; 2.旅游及长途客车(大型和中型): 车辆行驶寿命为15年; 3.非营业性质的大、中型汽车: 车辆使用期限为20年; 4.轻型货车: 车辆使用期限为12年; 5.中、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 车辆使用年限均为15年; 6.非营运用途的小型或微型汽车则无明确的使用年限规定。 但是,在驾驶上述车辆逾越15年后,须遵循年度定期检查两次的规定;若在这些检查过程中未合格者将被强制终止其使用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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