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扣完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分数全数扣完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留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情况下,我们袖珍的驾驶员理应在十五个自然日内主动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参与一场为期七日的深度历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与考核。 如果考核成绩优异,那将会被记分因此清除掉,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返还给您。 如果驾驶证被扣满了12分,以下五个环节将帮助您重新获取驾照。 首先是违法驾驶人需要亲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或所在区域的交警大队办理满分教育学习的预约登记手续。 当预约的日子到来之际,他们需要准时到达预约的地点,全程投入为期7天的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学习活动中。 接着,他们将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且通过考试之后,将能自行领取到一份《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合格凭证》。 最后,他们只需带上此前领取的凭证、缴纳考试费用的收据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通知单》,按照预约考试的时间赴考。 对于那些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过两次(包括两次)及以上被记满12分或者累积分累计超过24分的驾驶员朋友,除了需要参加科一的考试外,还需要参加科三的考试。 请注意,考试的时候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在成功取得满意的成绩后,驾驶人只需要再次手持《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学习通知书》、《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合格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通知单》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前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或所在区域的交警大队办理恢复手续便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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