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的罚款怎么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外地违章需要交罚款的,车主可以通过邮政局等合法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违章事发地亲友办理。
在外地行驶车辆时发生违章情况,一定要尽快处理。否则超出十五天未处理会产生滞纳金,会从次日开始加收滞纳金,按照百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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