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如何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业务。 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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