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减资股东责任有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时候,如果公司股东有出资不实的行为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公司减资时应对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以登报公告形式代替通知义务。
一、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减资的操作方法有两种:减少股份数量和减少股票面额。减资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 1、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 2、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故不能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 二、公司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 2、调整过多的资本。 3、增派股息。 4、公司合并。 5、分离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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