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导致的流产是否构成伤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意外事件当中,若对孕妇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致使其腹中的胎儿或胚胎不幸流产,那么此种情况在法律层面上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伤残。
然而,要明确究竟是否构成伤残,还需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仔细鉴定后方能得出确切结论。 同时我们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此类伤情报告后,应尽快与相关鉴定机构约定好完成检验和鉴定的具体时间,且这个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十天。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鉴定的,需要上报至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允许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十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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