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作事故责任书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之后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工作,并于案发后第十天之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以此备将来之所需。
如涉及肇事者逃逸情况,公安机关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以后,也必须在十日内完成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撰写。 若是碰到需要检验及鉴定等复杂环节,那么,务必在检验、鉴定结果明确且确定无误后的五天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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