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事故扣车扣几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小型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肇事车辆,但此种扣留行为的时间上限不得超出二十个自然日。具体的扣车时长需要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起事故的深入调查情况来最终判定。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义务与相关的检验、鉴定机构就检验、鉴定工作的完成期限进行约定,然而约定的期限也不能超过二十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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