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是怎么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关于寻衅滋事类事件的定罪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必须存在随意殴打他人的恶劣行径; 其次,在此基础上,若是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以及强行夺取、私自丫占公私财产等行为情节恶劣的话,都应被视为寻衅滋事行为; 再次,如果强抢硬索或任意糟蹋、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者,同样应当考虑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 最后,若在公众场合制造纷乱并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那么也可以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这些恶劣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其广泛或是已经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极大混乱时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寻衅滋事罪。 然而,对于那些虽然情节较为严重,但未达到这个程度或仅给人们生活带来轻微不便的寻衅滋事行为,一般将其视为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