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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