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有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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