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可以执行继承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能。所继承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部分,可以申请执行。但不包括赡养费、丧葬费、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精神损失费、车旅费等部分。死亡赔偿金是给受害人的近亲属的一种福利性质的赔偿,并不属于受害人的个人财产,自然不能执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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