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最轻是怎么处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交通事故的逃逸行为,其最轻微的处罚标准为,若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者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额度,同时可附加处以十五日以内的拘留措施。
然而,对于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行为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刑责。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有自首情节或其他主动悔罪表现等,法庭可能会予以从宽或减轻相应的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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