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关于个人承租农村土地有期限,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欢迎进行征地拆迁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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