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轮车交通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驾驶三轮车的交通逃逸行为,所面临的法律责罚相对而言非常严峻。
若尚未构成犯罪情节,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金数额为人民币二百元至两千元之间,并且还可能附加处以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 然而,若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那么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因为逃逸行为而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罪犯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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